两宋货币史(出书版)/无广告阅读 提点,铸钱,钱监/第一时间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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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宋货币史(出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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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1] 《山集》卷三三《钱忠定公墓志铭》。

[42] 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六。

[43] 《群书考索》集卷六一《财用·铁钱》引《编》。

[44] 《群书考索》集卷六〇《财用·铜钱》,参《宋史》卷三四八《沈畸传》。

[45] 《浮沚集》卷一《上皇帝书》。

[46] 《宋大诏令集》卷一八四《陕西铁钱折二公私通行诏》。

[47] 《山集》卷三三《钱忠定公墓志铭》,参《宋史》卷三一七《钱惟演传附诸孙即》。

[48] 《鸿庆居士集》卷三三《宋故左中奉大夫致仕柳公墓志铭》。

[49] 《群书考索》集卷六一《财用·铁钱》引《编》。

[50] 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七。

[51] 《宋史》卷一八〇《食货志·钱币》,另《三朝北盟会编》卷五七载此年“官中已不使铁钱”。

[52] 《系年要录》卷一三一。

[53] 《浮沚集》卷一《上皇帝书》。

[54] 参见《欧阳文忠文集》卷一一五《乞罢铁钱札子》。

[55] 《文恭集》卷三六《宋故宣徽北院使……赠太尉郑公墓志铭》。

[56] 《彭城集》卷三八《故朝散大夫……皇甫君墓铭》。

[57] 《司马文正公传家集》卷七九《户部侍郎周公神碑》,另参郑克《折狱鉴》卷八及《宋史》卷三三一《周沆传》。

[58] 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三,《九朝编年备要》卷二四所记略同。

[59] 《宋史》卷一八《哲宗本纪》。

[60] 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七、《宋史》卷二〇《徽宗本纪》、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二之一二五。

[61] 《宋大诏令集》卷一八四《陕西铁钱折二公私通行诏》,另参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七、《宋史》卷一八〇《食货志·钱币》。

[62] 《皇宋十朝纲要》卷一七、《宋史》卷一八〇《食货志·钱币》。

第四章 南宋江北铁钱

南宋时期,宋廷为了防止铜钱北流,在四川以外,沿江以北建立了连成一片的铁钱区,我们称之为江北铁钱区。就中又可以分为二部分,即淮南区和京湖区,者行用铁钱的时间较早,较受人注意;者行用铁钱稍迟,容易被人忽视。于是有人习惯把江北铁钱笼统地称为淮铁钱,其实是不确切的。

第一节 宋孝宗时期的淮南铁钱

一 淮南为铁钱区

关于淮南由行用铜钱为行用铁钱,李心传《朝杂记》甲集卷一六《淮南铁钱》记:

淮上旧铸铜钱,兵火州不复铸钱,但行饶、建等州钱而已。乾初林枢密安宅为右诛议大夫,议以铜钱多入北境,请之。而即蜀中取铁钱行之淮上。事既行,洪景伯(洪适字景伯)参政,言其不可。上问之,景伯曰:“今每州不得千缗,一州以万户计之,每家才得数百,恐民间无以贸易,且客旅无回货,盐场大有利害。”上以为是,乃不行(原注:元年九月丁巳),但即蜀中取十五万缗行之庐、和二州而已。五年秋,王公明使蜀,复申议。六年夏,遂命司农寺丞许子中往淮西措置,即、蕲二州铸锡铁钱,州同安监岁二十五万缗,蕲州新(蕲)监十五万缗,淳熙七年守赵子蒙(“蒙”一作“濛”)、蕲守施温皆以铸钱增羡迁官(原注:五月己卯)。

他的记述说明,宋廷令淮南行用铁钱,是为了防止铜钱北流。最初是运四川铁钱到淮南行用,这样做存在不能及时足民间贸易和官私榷品易需的问题。结果只运了15万贯行用于“庐、和二州”。又据《宋史》卷三八四《叶颙传》,反对此事者还有叶颙,他的反对引起林安宅的强烈不,以致林安宅怀恨在心,来竟诬陷叶颙以图报复。但叶氏反对此事的理由我们却无法得知。

洪适显然并不是本反对在淮南行用铁钱,而主要是反对从四川往淮南运铁钱,并且提出了如何使行用铁钱一事不影响正常的经济生活这一问题(按:《盘洲集》卷六四《乾二年殿试策题》中有“改币以赡邦用,或谓铁不如楮,岂为之不得其要与?”似表现出洪适对在淮南行用铁钱还有其他想法,但至少在上面引文中没有反映)。他提出的这些问题来被解决了,其解决办法就是就近迅速铸造大量铁钱。这一方案的实施是在乾六年(1170),这一年宋廷委派了专门的负责官员,着手在、蕲二州建立铁钱监(大约是在北宋已有铜钱监的基础上恢复改建)。

李心传这段文字较为简练,其中忽略了不少节。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五载,乾元年七月,宋廷曾“从户部之请,给会[子]二千万,仍将川蜀昨来发到铁钱十五万贯与会子、品搭钱银及公据,于两淮州军换易[铜钱]”。又规定“其铜钱仰赴所在官司纳,每七百文偿以会子一贯”,但此举“寻以难行而止”。

这说明宋廷在淮南行用(四川)铁钱的同时,已开始回收本地区铜钱,但遇阻而中止。

上引李心传讲,由于洪适等人的反对,只运了15万贯四川铁钱在庐、和二州行用,而时人汪应辰曾上书反对自四川往淮南运铁钱,他在上书时讲:“窃见近降指挥,[令]四川总领所于见管铸到绍兴铁钱内起一百万,赴淮东西总所纳,应副行使者……[四川财不裕]况铸到绍兴钱见管实数闻亦不多,目今收拾已自费,并铁钱好□□,般运积损败为甚,移之两淮未必可以使用。乞详酌指挥行下四川总领所,除已起发外自余蠲免之。”[1]可知宋廷初拟运100万贯,大约因难以办集而未能实现。

依上引李心传文,似在洪适说宋孝宗淮南行用铁钱的事就处于顿状,直到乾五年秋王明重提此事才有举,实际则不是这样。《宋史》卷三三《孝宗本纪》载,乾二年六月,宋廷正式在两淮地区发行以铁钱为本位币的淮南子。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二九载,同年八月,先是“诏两淮行铁钱,铜钱毋过江北”。随又“降会子、子各二十万,均发于镇江、建康两榷货务,如两淮人过江南,许将子于务场换易会子,江南人过两淮,亦听用见钱或会子就务场对换子行使。显然,宋廷是想用铁钱、子取代铜钱、会子。然而,不久,乾三年正月,宋廷就被迫取消了“铜钱过江之”。

《宋史》卷三四《孝宗本纪》载:“[乾四年二月]戊戌,置和州铸钱监。”这大约是宋廷想在淮南地区设立铁钱监的最初尝试。然而,和州铁钱监此不复见于记载,这次设置钱监可能不太成功,也可能设此钱监纯粹是一种尝试。

同书又载,乾五年下半年,宋廷加了在淮南推行铁钱的步伐,此年八月“辛亥,命淮西路铸小铁钱”。又据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四七,本年底,“降会子二十万贯,行两淮漕司收换铜钱,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付使”。《宋史》卷三四《孝宗本纪》又载:“[乾六年二月]丁亥,复置州同安监,铸铁钱。”随又“遣司农寺丞许子中诣淮西,措置铁钱”。“[六月]癸酉,置蕲州蕲监、黄州齐安监,铸铁钱”。这时,南宋淮南地区的三个主要铁钱监——州同安监、蕲州蕲监、黄州齐安监都建立了起来[2]。

除在淮南境内建铁钱监外,宋廷又在邻近淮南的江南建立了多个铁钱监,《宋史》卷三四《孝宗本纪》载:“[乾六年七月]己丑,置兴国军兴国监……十二月……甲子,置江州广宁监、临江军丰余监、州裕国监,铸铁钱。”这些钱监生产的铁钱也是供应淮南地区的。这样,在短短一年时间里,宋朝为了在淮南推行铁钱,一下子新建七个铁钱监,淮南地区的铁钱供应问题得到了本解决。

引李心传文字中,存在一个疑问,即他在记述乾六年建、蕲二州建铁钱监(按:他只记这二州建监,很不完备),接着就记淳熙七年、蕲二州知州受赏事,在时间上一下子跨越了九年。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货志·钱币》载:“[乾]七年,、蕲守臣皆以铸钱增羡迁官,然淮民为之大扰。”这使人怀疑李心传是否将乾七年误记为淳熙七年了。当然,即使如此,他记述的不连贯问题仍然得不到完全解释。

二 分与波折

淮南地区的铁钱事务,宋廷最初委于淮西措置司,来涉及范围扩大,发运司和提点铸钱司又参与其间,最又有由淮西漕臣兼领的提点江淮湖北铁冶铸钱司,其中有分有,情况较为复杂。

宋廷在淮南推行铁钱,有一位官员起了重要作用,他就是许子中。他的头衔是司农寺丞、措置淮西铁钱。《宋史》卷一八○《食货志·钱币》载:“先是(按:指乾六年),以和州旧有钱监,州山镇亦有古监,诏司农丞许子中往淮西措置。于是子中以、蕲、黄皆产铁,请各置监,且铸折二钱。”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三之一六一载,乾六年夏宋廷决定恢复发运司,并决定将铸钱事务归隶发运司,于是“诏许子中应铸钱职事并隶发运司措置”。但此并没有久实行,许子中负责的事务仍独立于发运司之外。同年七月,许子中向朝廷请委派二名官员专管为州同安监筹办铁料,朝廷决定委派一员,而由许子中辟差。同书四三之一六三又载,乾七年三月许子中上奏中提到,宋廷为了许子中办事方,又给他增加了“权发遣州”官衔,许子中却怕本州事务缠住自己不能脱到外州经办铁钱事务,向朝廷提出,要将本州事务“依条差以次官权行管”,他的请被批准。在此堑候,朝廷据许子中的建议,从饶州钱监调三百余有熟练技术的工匠到州同安监“指”生产。这几件事都表明宋廷对许子中的信任和依仗。乾六年冬,宋廷决定将发运司同许子中在铸造铁钱方面的职责行区分,由发运司负责江南各监,许子中继续专门负责淮西各监。乾六年底,发运使史正志因过失被罢,发运司也被裁撤,七年正月,复设提点铸钱司,江南地区铸造铁钱的事务改隶提点司,而淮西铁钱仍由许子中掌管。又据同书四三之一六四又六〇之三五,乾八年三月,江南的江州知州和通判、兴国军知军和通判以及大冶县的知县,都因未完成铸造铁钱定额被降官;同年七月,许子中却因经营铁钱有功,被加授直秘阁官衔。

淳熙元年堑候,宋廷似对在淮南推行铁钱发生摇。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三之一七三载:“淳熙元年正月十一,诏、蕲州住罢鼓铸铁钱,逐监已差监官并依省罢法,见役工匠尽数发赴饶州铸钱司收管,内招到百姓人匠者听,其铁炭物料并起赴军器所。未尽事件令饶州铸钱司条申尚书省。”、蕲州铸,事非一般,其原因我们却无从得知。《宋史》卷三四《孝宗本纪》系此事于淳熙二年正月甲午,不知二书为何有一年之差。《孝宗本纪》又载淳熙元年十二月“丙寅,罢铁钱,改铸铜钱”。所罢者不可能是四川铁钱,显然应是讲罢淮南铁钱,而在淮南重新行用铜钱。不过,据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五四,到淳熙二年三月,宋廷又“降会子五十万贯付两淮收换铜钱”[3]。又《庆元条法事类》卷二九《榷·铁钱过江南》载,同年十月,宋廷又规定:“自淮南将带铁钱过江之人依乾九年五月十八铜钱罪赏减二等断罪。”这说明宋廷又在淮南做与用铜钱相关的事。尽管如此,据《宋史》卷三五《孝宗本纪》,州同安监、蕲州蕲监却是淳熙五年十二月才得到恢复的。随,宋廷再次颁令“两淮铜钱,复行铁钱”。史书的如上记述也表明事情曾有过反复。

至宋孝宗在位晚年,宋廷又一再努收缴淮南地区的铜钱。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六○载,淳熙十年十一月,言者谓:“‘自乾五年降会子付两淮收换铜钱,又节次支、蕲铁钱换易,凡十六次指挥,至今十五年,私渡铜钱常自若也。乞多给会子立限尽换。’诏:‘两淮各支降会子一十万贯,限二月收换,其换到铜钱淮东赴镇江、淮西赴建康纳桩管。”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七载,淳熙十四年正月,真州官员上书请收换铜钱的期限,宋孝宗不高兴地说:“人相习,全不成号令。”宰相王淮请令帅、漕二司自行措置,宋孝宗无奈地说:“频降指挥,人却不信,今且措置亦好。”虽然淮南地区的回收铜钱的事务迟迟不能达到要,但从上引两条记载却可看出,官方的度是很认真的,且做了很大努。大约经过这样的收缴,淮南地区的铜钱基本收缴殆尽,来从淮南流入北界者,应是从江南转经过淮南的。

三 宋孝宗时期各铁钱监的铸额

在讨论淮南铁钱铸额之,我们必须讲到关于蕲州蕲监等事的记载分歧。引李心传记:乾六年夏,命许子中往淮西措置,“即、蕲二州铸锡铁钱,州同安监岁二十五万缗,蕲州蕲监十五万缗”。《宋史》卷三四《孝宗本纪》载,乾六年二月置州同安监,六月置蕲州蕲监、黄州齐安监,与李心传所记相比,、蕲二州钱监设置时间大致相,但多一黄州监。以上记载同下引记载存在明显矛盾:

[乾六年五月]置州铁钱监,从发运使史正志之请也,每岁以五十万贯为额。[4]

[乾九年六月]置蕲州蕲铁钱监,岁以十万贯为额,仍减州同安监岁额一十万贯。[5]

[乾九年十月]二十六,权发遣蕲州、提领铸钱韩言:“奉旨令分州同安监岁铸铁[钱]一十万贯文,申乞差知监官一员。准指挥就差蕲知县兼管。契勘所置监系在蕲镇,自州城往来即须三,蕲知县难以兼监。今来催督人匠工程、收支铁炭万计浩瀚,岂可阙官!伏望详酌许令选差一员奏辟监视,庶几专一。”从之。[6]

首先,李心传及《宋史》均记蕲州蕲监是乾六年设置的,而上引则谓系乾九年设置的;其次,李心传记同安、蕲二监岁额共40万贯,而上引记乾六年时同安一监岁额即50万贯,增蕲,同安监岁额似为20万贯、蕲监岁额10万贯,仍与李心传所记不。这种分歧记载使我们搞清淮南各铁钱监最初的岁额遇到困难。

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三之一六二载:“[乾六年]十一月二十八,中书门下省言:‘勘会近降指挥,鼓铸铁钱岁额五十万贯。续据发运司申,乞将兴国军富民监铸钱六万贯理从措置淮西鼓铸许子中所铸之数。’诏:今鼓铸钱发运司及许子中每岁各认三十万贯,立为定额。其兴国军富民监六万,理充发运司三十万贯之数。余依堑候已得指挥。”这一记载说明,乾六年以,淮南铁钱的总岁额是50万贯,此年增为60万贯,大约淮西各监(按:无法断定是一监还是三监)共30万贯,江南各监共30万贯。又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卷五一、《宋史全文》卷二五均载,乾八年九月,又将江南总额30万贯分给四监:“江州广宁监、兴国军富民监各一十万贯,临江军丰余监、州裕国监各五万贯。”然而当月,据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四三之一六六又一七四,又对此定额行调整,“将兴国军富民监、江州广宁监岁额量行裁减各一万贯,却令临江军丰余监、州裕国监管认”,这样,富民监、广宁监各9万贯,丰余监、裕国监各6万贯。依照上引《皇宋中兴两朝圣政》和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的记载,乾九年时,州同安监岁额为20万贯,蕲州蕲监岁额10万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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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汪圣铎 类型:虚拟网游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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